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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签证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人,在美国拥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将调往美国分公司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均可申请L-1签证,法律允许这个申请人的家属随行。
L-1 签证每次有效期为一年至三年,分为一次进出及多次进出两种。一般而言 L-1签证比较容易获得多次入境许可,节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L-1 签证 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第一次申请最快 3个月可以获得签证。
L-1 签证者一般有效期是一年,期将满时,可申请延长,一般每一次可以拿到两年的签证。 L-1签证 A经理及主管级人员最长可获准在美停留七年, L-1签证B特殊知识人员停留期不可超过五年。
L-1 签证人士,可以携带全家进入美国,配偶和孩子均可以享受美国的各种福利,尤其是孩子可在美国公立学校上学,不用交付国际学生的昂贵学费。
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总公司通常可以派 2-3人过去,而这些人都可以为家人和孩子申请 L2签证。可同时为多个家庭的家庭成员申请进入美国学习和生活,享受美国的各项福利。
1. 拥有一定公司历史,成立至少二年以上;
2. 注册资金符合要求,越高越好,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为佳(可灵活处理);
3.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年营业额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可灵活处理);
4. 拥有一定经营规模,正式雇工人数不少于40人;
5. 拥有足够运作资金,有能力设立和支持在美国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
6. 美国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 5万美金(该注册资金由申请人自由掌控)。
1. 过去三年中至少有连续12个月在上述公司中担任经理、行政主管或专业人员工作;
2. 符合经理、行政主管或专业人员的定义。
签约 -> 收集材料 -> 注册美国公司 -> 律师审核材料后递交申请 -> 移民局审核通过 -> 面签 -> 获得签证并登陆
对于L1签证的申请,移民局是有可能上门到公司进行实地检查的,检查的话,看公司是否在实际经营以及公司的员工等是否与申请时申报材料一致。
一般来讲,OPT不能转L1,即L1签证对于留学生并不适用,L1对申请人的要求是,过往三年内连续一年在与美国公司关联的中国公司任职(高管或专业人才)。这里有两点不可或缺: 1、OPT所在的美国公司是和中国公司有关联的; 2、OPT人士在过往3年中有在中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 要同时具备和能够证明上述两点很难的。
是可以转的。但这涉及到B类签证移民倾向的问题,因此,递交申请的时间非常关键。我们建议持B1/B2的客户进入美国至少60天后提出申请,而非一进入美国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