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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9-02-02 浏览人次 : 7979
如今,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对于税务规划越来越看重,而掌握一些税务知识是进行企业管理和资金规划的基础。为了让大家对税务知识有更深的了解,美成达邀请拥有12年丰富财税经验的专家Madam Tax,为大家分享非常实用的税务知识。
本期,Madam Tax为大家分享的主题为:新个税法下,外籍及港澳台人士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字面解读,新个税法下,对外籍人士的纳税标准显然是收紧了,由原来的居住满一年改为一个自然年度之内累计居住183天。那么是否外籍人士居住满183天就需要按照和中国人一样的标准,将境内境外取得的所有收入进行纳税呢?
其实不然,新个税法仍保留了“五年例外规则”,既对已构成中国居民个人但未满足连续五年是中国居民个人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取得的境外来源所得(如境外公司支付的股息所得和境外财产转让所得等),除税法规定特殊情况外,可免于缴纳中国个税。
但值得注意的是,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所谓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因此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的,当年便不再属于“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打破”居民个人身份。
而只有连续五年在中国满足居民身份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才会在第六年需要就其境内外的所有收入(比如境外公司支付的股息所得和境外财产转让所得等)缴纳中国的个人所得税。
简单来讲,一个外籍人士如果想要满足境外收入不在中国纳税的条件,至少要保证在入境后5年的其中一个自然年度内离境连续超过30日或累计超过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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