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澳门人才引进计划 发布时间 :2022-02-18 浏览人次 :6123
澳门拟推出三项人才引进计划,分别为:高级专业人才、优才人才以及高端人才计划,本文详细解析这三项人才计划的要求。
澳门有针对性地引进四大新产业以及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各种人才,人才引进分为“高端人才"、“优秀人才"及“高级专业人才"三类专项计划。
1. 高端人才计划
高端人才是指具备超凡才能或技术,并拥有公认杰出成就的人士。此类人才的引进,能提升澳门的国际形象与知名度,更可促进国际交流,扩大本地社会的国际视野,并发挥培养和带教本地人才的积极作用。
1.1 原则上,此专项计划不设限额,但仍可由人才引进审核及建议委员会按需求适时调整;
1.2 符合下述要求之一:
1.2.1 曾获得杰出成就奖(例如諾贝尔奖、奥运奖牌、国际奖项、国家级奖项);
1.2.2 达国家级或以上的知名专家/学者/科学家;
1.2.3 于某专业/行业有重大贡献的人士(例如获业内颁发终生成就奖)。
1.3 申请人获批的特别居留许可能惠及配偶与十八岁以下未婚子女;
1.4 特别居留许可续期申请不取决于其在澳门通常居住的相关规定。
2. 优秀人才计划
优秀人才是指在某一专业或某行业中表现卓越的领军人物。该计划的目标是引入领军人物,借以带动产业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
首阶段优先考虑澳门经济发展急需且紧缺的人才,特别是大健康、现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体育四大新产业的領军人物。
2.1 申请时,无须先获得本地雇主聘请;
2.2 设有限额,符合基本资格的申请人,按评审得分排名竞争配额;
2.3 申请人获批的特别居留许可能惠及配偶与十八岁以下未婚子女;
2.4 特别居留许可续期申请不取决于其在澳门通常居住的相关规定。
3. 高级专业人才计划
高级专业人才是因应澳门经济和社会现况以及中长期的发展计划,补足本地可持续发展所需、紧缺且具经验的专业人才,包括:(I)能够支持本澳重点产业发展的高级专业人才,首阶段优先引进四大新产业的紧缺人才;(II)补足社会发展所需且紧缺的高级专业人才。
3.1 符合订明的具体紧缺岗位及数额(按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3.2 申请时,须先获得本地雇主聘请,薪酬须达到一定的水平;
3.3 设有限额,符合基本资格的申请人,按评审得分排名竞争配额;
3.4 申请人获批的一般居留许可能惠及配偶与十八岁以下未婚子女;
3.5 申请人及其家团成员在澳门的通常居住规定,按现行居留的一般制度处理;
3.6 符合条件可续期。
对于高端及优秀人才,允许以跨境的、移动方式服务澳门(即可以不居住在澳们),并无须获得本地雇主聘请;而高级专业人才则必须在本地提供专业技术服务(需居住在澳门),并事先获本地雇主聘用,以及薪酬须达到一定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