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子女超龄 发布时间 :2016-10-22 浏览人次 :12554
美国移民法规定,任何绿卡申请者的随行子女年龄不可以到达21周岁,否则不予发放签证。因为美国联邦宪法规定,21周岁为法定成年人。
美国移民法规定,任何绿卡申请者的随行子女年龄不可以到达21周岁,否则不予发放签证。因为美国联邦宪法规定,21周岁为法定成年人。
据信,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同国务院联络委员会的会议上,国务院在锁定移民申请人子女年龄问题上表态:
1:投资人的子女是否可以适用“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受到超龄保护,取决于排期表的A表。
2:移民签证申请表格(DS-260)或支付移民签证费帐单不能保证投资人子女的年龄不会超龄,也就不能保证投资人子女可以随同投资人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投资人子女的年龄的计算方式是在表A 有配额的情况下(I-526优先日在表A的截止日期之前)冻结子女年龄,再减去I-526申请到批准的案件审批时间。
需要提醒的是:国务院的指示适用于排期表B中当前优先日期提交的DS-260申请和签证费用的支付。不涉及I-526申请批准但优先日在表B的截止日期之外的申请人DS260和签证费支付。
可以这样理解:在排期表A有签证配额或者表B截止日之内的情况下一年之内提交DS-260申请或签证费用的支付,则可满足锁定年龄的要求。
分析:
照此判断,移民局认为现在的这种状况不会长此以往的持续下去,伴随着美国EB5投资人的减少,终将回归到正常的状态当中。短暂的,物理性的疗法将会持续下去,即有可能利用以前废掉的EB5配额消除9.30积压的申请人,而不是以增加配额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