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美国投资移民 发布时间 :2017-03-30 浏览人次 :12912
美国护照(Passport )是一份美国公民的官方证明。假如你是美国公民,不论是在美国出生,或是移民归化入籍,均可提出申请,办妥一本美国护照,以备出国时使用。
美国护照(Passport )是一份美国公民的官方证明。假如你是美国公民,不论是在美国出生,或是移民归化入籍,均可提出申请,办妥一本美国护照,以备出国时使用。
申办护照所需文件
申办美国护照,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有关美国公民身份的证明,例如:出生证明,移民归化入籍後所颁发的「美国公民证」,或以前申办的旧护照。
六个月内所拍摄的二英寸X 二英寸近照两张:须由了解照片姿势以及大小尺寸要求的专业摄影师拍摄的,其尺寸为2 英寸乘2 英寸,头部大小从一英寸至一又八分之三英寸。
一份类似驾驶执照的证明,上有你的签名、相片和身体状况说明。
填妥申办护照申请表FORM DS-11 。第三及第四页签名的地方不可事先签名,需由护照承办人员验明身份後,在承办人员面前亲自签名才可。
私人支票或邮局汇票:十六岁及以上护照费五十五元( 支票抬头” US DEPARTMENT OF STATE ”) ,处理费三十元( 支票抬头致您所申请的邮局、法院或护照服务处) ,SECURITY SURCHARGE 十二元,总费九十七元。十六岁以下护照费四十元,处理费三十元,SECURITY SURCHARGE 十二元,总费八十二元。
护照加急
正常护照申请处理过程所需时间是六个星期,如果知道何时将旅游,您最好在DS-11 和DS-82 护照申请表上注明出发时间。
若需以急件处理,可加付加急费六十美元,外加双向夜间邮递服务(OVERNIGHT EXPRESS) ,护照可於申请提出两个星期内收到。
如果是攸关生死的紧急事件,请直接致电「全国护照讯息中心」的客户服务代表,其免费付费电话为:1-877-487-2778 。
需本人亲自办理
申办护照须由本人亲自前往下列任何一个护照办理机构办理:
邮局:部份可受理护照申请的邮局,由邮政局长指定的邮局雇员,受理申请。每个邮局受理申办的时间不尽相同,有些邮局只有上午受理,下午不受理,需事先问清楚。
法院:联邦法院或州法院书记官,任何接受“遗嘱认证”法庭的法官或书记官。
护照服务处:美国国务院在下列城市设有护照服务处:波士顿、芝加哥、檀香山、休士顿、洛杉矶、迈阿密、西雅图、纽奥良、纽约、费城、三藩市、斯坦福(康乃狄克州)和华府的办事处,皆受申办护照。
十四岁以下孩童需由父母陪同
十八岁以上公民,需本人亲自前往上述护照服务办理。一般而言,前往居住地附近的邮局申办护照较方便。
十四岁以下孩童,须在父或母至少一方的陪同下,亲自前往办理,父或母需携带自身的身份证明、孩童的出生证等,同时必须备妥父及母双方签名的DS-3053 「十四岁以下孩童护照核发同意书」。
当承办护照的人员验明你的身份,他会代收你的公民证、照片、申请表、费用(支票或汇票)等,并请你在申请表上亲自签名,然後给你一份“收据”,这样整个申办护照的手续就算完成。
十八岁以下的公民,护照有效期为五年(自签署之日起),年满十八岁以及大於十八岁的公民,除了美国国务卿限定只能较短期限的地区外,一般有效期为十年。美国护照93 年以前发的是蓝色封皮,93 年以後改为绿色封皮。
换新护照可邮寄办理
护照换新,可透过DS-82 表格邮寄办理,唯必须符合以下四项要件,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申请表上的有关规定,以确定本人是否可合法使用DS-82 表格。
旧护照可缴递。若护照因遗失、被偷或损毁而无法缴交,则不得以DS-82 表格邮寄办理;必须使用DS-11 表格,亲自办理( 见前) 。
旧护照核发时,申请人已年满十六岁。
旧护照是在不超过十五年以前核发的。
申请人目前使用的姓名与旧护照上相同( 若因婚姻或其它法律之故更改姓名,必须提供结婚证书等证明文件) 。
办理邮寄申请者必须呈交完整填写的DS-82 表格、尚在有效期限内的旧护照、两张二乘二英寸的彩色护照照片。
邮寄护照换新手续费为五十五美元,SECURITY SURCHARGE 十二元,总费六十七元。需时六星期,可使用个人支票或汇票。支票抬头为”US Department of State ”,正面并写上申请人全名及生日。加急服务另加六十美元,可於案件收到後三个工作天内处理。填妥的表格需寄至:
National Passport Center P.O. Box 371971 Pittsburgh, PA 15250-7971
DOS 临时法案
2004 年3 月26 日,国务院(DOS) 对外公布一项有关美国护照有效期以及发放的临时法案。其内容如下:
凡被取消,上报丢失或失窃的美国护照一律报废无效。
凡不符合允许以邮件方式申请的申请人,一律须亲自前往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所有14 岁以下的未成年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有关部门提交申请,除非申请人就该个案已经获得赦免。
所有美国护照的申请人,必须按照护照申请要求,提交其个人照片。
美国公民在旅行前可致电国务院「公民紧急中心」(”Citizens Emergency Center ”) ,电话:202-647-5225 询问有关旅行路线及访问地区的安全状况,以便必要时随时保持警惕,防范危险发生。
自2003 年8 月19 日起,美国国务院辖下的「国家护照讯息中心(NPIC) 」以下列免费电话服务广大民众,统一处理美国护照资讯:1-877-487-2778
TDD/TTY: 1-888-874-7793 。客户服务代表电话接听时间为美东时间,周一至周五8AM-8PM 。自动录音保持七天24 小时的服务。
电子邮件通讯处:npic@state.gov 。
欲获详细资讯或下载申请表格,请上网 US Department of State:http://travel.state.gov